根据《**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阜政办〔2021〕12号)和《2025年全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含**经开区、阜合园区,下同)实施的原则,由市工信局牵头,在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经参评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县市区会议研究等程序,并由各县市区行文上报,市工信局汇总审核,形成2024年度**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5日。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企业所在地县****点击查看工信局提出。参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向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提供证明资料,经核实确需调整的,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7月15日17:30前统一****点击查看工信局。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012;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003;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126;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701;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269;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601;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081;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685;
****点击查看工信局:0558-****点击查看858;
阜****点击查看发展局:0558-****点击查看705;
****点击查看经贸局:0558-****点击查看199。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