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祝三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绩溪县村落徽州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祝三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23
河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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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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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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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二楼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

项目名称

**县村落**保护和利用(一期)项目—祝三村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联合体牵头单位)、****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市航空港区凌霜街57号正弘翠湖苑3号楼20层2001号(联合体牵头单位)、**高新区**大街266****点击查看科技园8号楼505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0元

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董**;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瑞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豫241****点击查看12912;201****点击查看096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汇华****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市**市沙门镇滨港大道517号303-2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区中国**商品交易博览城D12#109(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区复地南都荟写字楼1111室(联合体成员单位)、**市**区湖东北路555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0元

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方伟;设计项目负责人:许俊;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21430;202****点击查看086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点击查看创业园办公楼二层(联合体牵头单位)、**省黔东南州**市迎宾大道49号御泉居8号楼2层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4000.00元

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施工项目负责人:何凌东;设计项目负责人:杨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04641;202****点击查看053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6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78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00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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