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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点击查看 | 宗地总面积: | 4494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谷饶镇上堡居委新洪和公**侧(大西洋)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5958.32 | ||||||
零售商业用地 | 8989.5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点击查看625BA0004|****点击查看225BA0005 | |||
起始价: | 28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02日 | ||||
备注: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三、实用地面积:44947.9平方米(67.422亩)。 四、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2.0<容积率≤4.0,89895.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79791.6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10%且≤20%,即≥17979.16平方米且≤35958.32平方米)。 2.建筑密度:≤40%(主楼≤25%)。 3.绿地率:≥30%。 4.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30%(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 5.建筑限高:≤80米。 6.配套设施 (1)**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 (2)配建文体设施用房(≥330㎡),配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点击查看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3)根据《**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汕市发改〔2023〕137号)的要求,300户以下的**住宅项目,按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成验收****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点击查看政府所有。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 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7.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点击查看政府令第18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8.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点击查看政府令第182号)执行。 9.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1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1.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的建筑项目,必须有20%(含)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以下,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含)以上的**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12.**民用建筑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13.出让用地红线与灰田公路道路线缝隙,按实际情况留做道路绿化使用,并实施后续管理。 14.未涉及的问题,参照《**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点击查看政府令第182号),并按《****点击查看商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五、土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为70年,商服用地为4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均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六、详细规划条件请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详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禁止个人参与竞买。属中华人民**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点击查看.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01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01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点击查看 号地块:2025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出让合同****点击查看**局**分局具体负责。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出让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 (六)建设用地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点击查看**分****点击查看储备中心按 “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点击查看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厅网站http://nr.****点击查看.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点击查看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zrzyj/》、**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s://ygp.****点击查看.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八)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点击查看.cn:3280/TPBidder)先注册**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点击查看 汕****点击查看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八、 ****点击查看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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