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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引领带动作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5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5〕13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拟遴选****点击查看基地2个,作为我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点击查看基地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区域内从事与农业****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如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公司、家庭农场、****点击查看**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能围绕我县年度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建设****点击查看基地。
二、遴选条件
****点击查看基地所属单位应属于独立法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农技推广服务或科研推广服务相关服务资质;
****点击查看基地拥有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10年以上;
****点击查看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举办观摩、培训等活动;
****点击查看基地示范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年度发布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示范推广;
(五)愿意承担示范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点击查看基地各项政策规定。
(六)具备专职技术员,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整理完善工作台账,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技术档案。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并有****点击查看基地,在申报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地址:**省**市**县**镇红城大道西****点击查看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包括:
1.****点击查看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的生产管理制度;
3.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地现场照片;
5.申报单位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技术对接佐证材料(相关协议);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打分,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申报单位为项目承担主体。
(三)公开公示。****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点击查看基地。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1日。
五、其他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
1.**县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点击查看基地申报表
2.关于发布2025年**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通知
(联系人:钟一帆 , 联系电话:0660-****点击查看054。)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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