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场地布置费、人员费、劳务费、物资物料费、奖品/奖金费、宣传费用、其他费用,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不可预见费用(暂列金额)为限价金额的5%,即为8600元,为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报价中默认包含此费用。暂列金额是发包人预先列支的备用金,用于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服务等不确定性费用。其所有权始终属于发包人,若有剩余,仍归发包人所有。
(三)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当月内,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合规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
项目实施中期,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合规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供应商完成服务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合规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