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170、195、255A、255B、255C户型展示区样板房软装采购的更正公告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170、195、255A、255B、255C户型展示区样板房软装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6-09

招标详情

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22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名称:**市文苑路东侧、联合**侧项目170、195、255A、255B、255C户型展示区样板房软装采购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4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2.技术商务文件/第2.10款 描述有误

2.10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附件10);

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业绩时间及证明材料为准,即修改为“2.10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软装或家具采购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直接体现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形式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附件10);”

2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件4: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第9条 描述有误

9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附件10);

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业绩时间及证明材料为准,即修改为“9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软装或家具采购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直接体现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形式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附件10);”具体详见附件。

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件9:主要材料品牌说明一览表

未提供明细

明细详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件10:类似项目的业绩/备注1 描述有误

注:1、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合同及相应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

注:1、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合同金额为3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软装或家具采购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直接体现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形式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软装或家具部分造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技术商务文件目录/第11条 描述有误

11服务承诺(包括售中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解决维修的时间、质保期满后材料费及人工费标准等内容)(附件12);

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6条评审内容为准,即修改为“11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年限的承诺、就近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解决维修的时间、质保期满后材料费及人工费标准等内容)(附件12);”具体详见附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评审内容为准。

2、各投标人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人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3-****点击查看8067;

机构地址:**市硖石街道为民路35号;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点击查看2271;

机构地址:**市海洲街道**大道26号紫微大厦12楼;


附件信息:

附件(1)
第六章 投标格式及要求改.docx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