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广州市荔湾区蒋光鼐纪念小学校服(礼仪服)采购方案公示

【公示】广州市荔湾区蒋光鼐纪念小学校服(礼仪服)采购方案公示

发布于 2025-06-17

招标详情

广州市荔湾区蒋光鼐纪念小学(广州市荔湾区体育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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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内容 × 校服,礼仪服,夏季礼仪服男短衬衣,夏季礼仪服男5分裤,夏季礼仪服女连衣裙,春、秋季礼仪服长袖衬衣(男女同款),春、秋季礼仪服毛背心(男女同款),春、秋季礼仪服男长裤,春、秋季礼仪服女半裙 预算金额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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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老师 020-****点击查看0206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公示】****点击查看校服(礼仪服)采购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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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礼仪服)采购方案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服(礼仪服)选用工作,全面提升学生校服(礼仪服)整体质量,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点击查看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点击查看教育厅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信息化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教育厅等****点击查看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后勤〔2025〕2号,****点击查看教育局《****点击查看小学校(园)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学校服管理办法》 (穗教规字[2021]1号),****点击查看教育局《关于进****点击查看小学校(园)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学校服工作管理办法》荔教办 (2021)54号和《****点击查看学校服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并经全校三分之二以上家长投票同意选用校服(礼仪服)及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校服选用组织机构

1.****点击查看小组(40人)

组 长:黄伟斌(校长)

副组长:****点击查看党支部书记)、郑景升(副校长、纪检委员)

组 员:

学校行政及教师代表:谢敏冬(教导主任)、麦俊钊(总务助理)、关咏诗(语文教师、班主任)

学生代表6人:梁瀚(一年级)、李宛静(二年级)、李佳泽(三年级)、郑栩涵(四年级)、林嘉平(五年级)、谭倩儿(六年级)

家长代表26人:代红阳、徐妍、陈春燕、崔春梅、黄金兰、黄艺、李颖华、陆**、陈杞婷、关少琴、刘丽媛、黄卓君、曾庆瑜、邓英穗、何剑毅、罗雅湛、欧雪珍、邓婵容、陈丽金、张爱华、朱彩萍、肖素琴、黄丽丽、黄培泓、龙艳娜、苏焰春

社会代表2人:****点击查看社区主任)、林述政(法律顾问)

职责:负责选用、采购、质量管理、监督等工作,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点击查看小组

组长:****点击查看工会主席)

组员:吕绮霞(校监会主任)、罗清华(校监会委员)

职责: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


二.校服(礼仪服)款式、技术指标和最高限价




备注:将****点击查看小组反馈意见调整服装细节,以增加学生穿着的舒适感。


三、采购方式

1.学校依法委托****点击查看公司进行校服公开招标,签订委托合同。校服招标采购时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2.学校公开招标前,委托法律顾问就招标文件中对校服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核条款、质量要求条款、价格条款等进行审查,必须符合《****点击查看学校服工作管理办法》和《****点击查看学校服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相关要求,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存档案备查。

3.招标公示结束后,按照“一次采购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的原则与校服供应商签订规范的****点击查看教育局****点击查看管理局制订版本)及廉洁承诺书。


四、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分包。


五、安全质量要求

1.校服制作标准要统一。应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工艺、美观度、耐用度等作为主要要素,各技术参数不低于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有关安全指标都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校服采购质量、安全等要求必须达到新标准。

2.供货验收实行“明标识”制度。****点击查看学校建立校服供货档案的备案核查制度,提供原材料供应商、质量标准等重要信息报告,尤其是中标的本批次成衣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档案资料,****点击查看学校,以备需要时各方核查之用,到校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


六、遵循自愿原则

学校不强制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不要求学生和家长以套餐方式购买校服,不规定购买的具体款式及件数,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变相捆绑销售,不将校服穿着与日常操行及考评挂钩,不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


七、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校服供应商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学校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点击查看学校服管理工作操作细则》要求开展校服供应工作。

2.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校服质量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3.中标校服供应商必须具有线上销售渠道,线上销售必须开通全款式的预订购功能,并告知全体师生。

4.校服供应商供应旧生校服、新生夏装须在每年8月25日前送货到校或发货到学生家里,新生冬装运动服须在9月30日前送货到校或发货到学生家里,棉大衣须在10月31日前送货到校或发货到学生家里。网上订单原则上3天内发货,超过3天的,供应商需与购买人进行协商并确定供货日期,出具相关的修改订单通知。

5.校服****点击查看学校校服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调研、检测、信访、整改等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


八、校服的验收

1.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即校服供应商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2.校服到货后,学校对校服进行认真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采购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供应商交涉,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商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向区教育、****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报告。


九、校服费的收取方式

校服费由校服供应商按规定直接向学生收取。


十、退出机制

除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我校校服进行随机抽样送检及对校服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外,在市区相关文件指引下,学校也将定期检查供应商服务情况,并结合家长意见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1.供应商如有一批次校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列入“黑名单”,学校将依合同约定及时终止与该供应商的生产合同,该供应商法人和关联企业永久取消参与我校校服投标与供货资格;

2.对存在问题(包括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有关要求取消该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将该供应商列入负面清单,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对于满意度调查较低的供应商,将审慎考虑次年合同续签问题。

4.质量问题严重与否,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为准。 5.如供应商退出,学校将及时按《****点击查看学校校服工作管理办法》《****点击查看学校服管理工作操作细则》重新公开招标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贫困生补助政策

学校和校服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要明确对家庭贫困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有校服款减免的保障条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生校服,但不得在校服上标记企业商标或进行广告宣传。****点击查看学校捐助的,学校将对捐助情况(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数量等)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告知捐助人。


十二、廉政制度

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不得违规操作,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未规范履行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处理。

附件:****点击查看小学校服(礼仪服)穿着管理规定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工作时间请拨打电话:020—****点击查看0206 麦老师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实验小学)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点击查看小学

校服(礼仪服)穿着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塑造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规范学生在校期间的着装礼仪,营造积极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展现学校良好的育人形象和学生青春风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服(礼仪服)着装规范,适用于全校学生。


二、服装规范

1.季节着装建议

(1)夏季

男生:男短衬衣、5分裤。

女生:连衣裙。

(2)春、秋季

男生:长袖衬衣、毛背心、长裤。

女生:长袖衬衣、毛背心、半裙。


三、穿着场合

1.建议重大节假日,如,国庆节、元旦等,可以穿。

2.建议学校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开学典礼、校庆日、重要会议、对外接待等正式场合,可以穿。

3.建议校际交流活动,对外文化展示等,可以穿。

4.建议班级比赛活动:合唱、朗诵等,可以穿。


四、管理要求

1.家长以自愿为原则购买校服(礼仪服),自主决定订购数量与款式。

2.班主任提醒学生购置校服(礼仪服)后尽量保持服装整洁。

3.如遇气温骤降,可临时调整着装,学生穿着以保暖为主。

4.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购买的,可向学校申请补助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点击查看学校解释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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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实验小学)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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