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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市****点击查看执法监督局彭城、人民广场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采购
二、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3〕94号)》、《市城管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市****点击查看执法监督局彭城、人民广场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通过发布采购公告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
三、采购要求
现需要对彭城、人民广场管理范围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具体修缮内容详见附件一:《招标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五、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资格,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六、评选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平均值评标法评定中标单位。
平均值评标法:
1、平均价的确定: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中,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后,将剩余的报价算术平均所得的值作为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为三家,则不去高、去低,而将其全部平均);
2、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高于基准值的,每高1%扣减2分;低于基准值的,每低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公告期限及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5天,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投标人需在9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市**区**南路187号。有需要勘察现场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8897)
附件一:
招标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C型护栏 | 1、2米长、300mm高 | 套 | 46 | |||
2 | 不锈钢隔离柱 | 套 | 4 | ||||
3 | 移动护栏 | m | 9.5 | ||||
4 | 石材铺贴 | m2 | 25 | ||||
5 | 铁护栏拆除 | m | 75 | ||||
6 | 铁皮围挡 | m2 | 84 | ||||
7 | 护栏 | 400mm高PVC草坪护栏 | m | 109.5 | |||
8 | 圆造型修复 | 个 | 2 | ||||
9 | 拆除路牙石 | m2 | 3.58 | ||||
10 | 垃圾桶 | 套 | 6 | ||||
11 | 新增室外广告展示牌 | 套 | 1 | ||||
12 | 更换KT板 | 套 | 1 | ||||
12 | 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