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第三次公示(报批前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镇大洞**岩矿山无害化磷石膏固化充填及覆土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址:**镇**河村大洞普通建筑用**岩矿采空区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内容:修复范围为**镇**河村大洞普通建筑用**岩矿采空区,生态修复面积86.82亩(约57880.8m2),回填改性磷石膏基生态修复材料约150万m3。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旨在将裸露的采空区和被破坏的区域恢复为林地或草地,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影响,可使区域植被量增加、植被覆盖率提高、物种多样性朝良性方向发展。通过落实防渗措施,并加强设施的定期检修、观测及日常维护管理,可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的风险。在严格落实防渗与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可控,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主要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施工现场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道路与场地的抑尘作业;针对本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了生态影响的避免、削减与补偿等措施,并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恢复植被覆盖率及动物生境等途径,减缓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四、初步评价结论
总体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总图布置合理,选址可行,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附属楼3楼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135****点击查看137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水陆源****点击查看公司
单位地址:**省**市**区麒龙商务港A座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4017
固定电话:0851-****点击查看9648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九、公众参与说明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下载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稿):
链接:https://pan.**.com/s/1RGW2vfl0hTD59RnWqJxvSgpwd=isfm 提取码:is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