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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点击查看
三、项目名称
**市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鉴定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桥产业园大桥路21号新型LED发光导视牌、展架生产项目1号厂房
中标(成交)金额:30(万元)
综合评分法:82.77(分)
服务类 |
名称:**市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市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鉴定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完成**市2023年-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鉴定服务。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要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陈智卫,桂来兴,郭建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2-10
2、评审地点:****点击查看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文件收取。
2、收费金额:0.4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国务院等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部门进行信用融资(政采贷),详见**公共****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2、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川路59号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5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川路59号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5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3****点击查看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