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浙里石榴红”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2025年炉霍县大数据数字化建设案件突发情况处理学习交流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共炉霍县委政法委员会“浙里石榴红”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2025年炉霍县大数据数字化建设案件突发情况处理学习交流活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9-05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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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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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浙里石榴红”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2025年**县大数据数字化建设案件突发情况处理学习交流活动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省**市**区**塘路866号 498,500.00元 94.51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省****点击查看公司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 南段888号 283,000.00元 95.1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0000 C****点击查看0000 其他服务 培训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包2(合同包二):

服务类(**省****点击查看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点击查看0000 C****点击查看0000 其他服务 考察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茂东(采购人代表)、付玲、田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合同包一的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元;合同包二的成交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公示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收款单位:****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银行账号:22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765注:缴纳服务费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点击查看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商业街43号

联系方式:0836-****点击查看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市**街道新 天地4区1幢-1层5号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3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5****点击查看3866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5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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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石榴红”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2025年炉霍县大数据数字化建设案件突发情况处理学习交流活动(N513327202500007920250822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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